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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201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评价结果,决定对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见附件)。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2013年11月3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补充申请批准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二、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三、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

  附件: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规格] 20克: 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1.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 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异丙醇或丙二醇及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3.妊娠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中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达到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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