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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民法教义学解释进路
宋宗宇 林传琳
   2022/7/27 9:56:47
关键词: 自动驾驶;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工智能;产品责任
内容摘要: 自动驾驶技术具有的智能性、安全性、风险性特征导致其交通侵权行为主体不明、责任边界模糊等困局。在民法教义学维度,其关键问题不只是在于如何应对责任真空,更为重要的是提供合理的解释理由与衡量多方利益。基于自动驾驶系统的弱人工智能属性,民法应将其"工具化"。在可允许风险论视角下,生产者不应承担智能系统风险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自动驾驶的汽车保有人承担该责任时,应当区分高度自动驾驶与一般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可参照适用高度危险责任,一般自动驾驶区分情形适用现行法。

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民法教义学解释进路_宋宗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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